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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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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自110年11月5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 資料點閱次數: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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