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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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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名片印製是否涉及廣告問題,煩請提供書面注意事 項。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移民機構科
  • 資料點閱次數:330
  • 更新日期:2024-03-20
名片為社交場合用來自我介紹、識別個人最簡單的方式,無須送審,但若名片的正、反面印有可辦理之移民業務項目,即為廣告,有招徠業務之意圖,則需申請審閱字號。另廣告審閱原則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移民業務機構管理/10.本署指定移民團體辦理移民廣告審閱確認業務,請自行前往下載運(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749/7779/50137/cp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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