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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案件之法定責任人員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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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販運防制科
- 資料點閱次數: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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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5-31
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9條第1項及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定之人員,為疑似人口販運案件之法定責任通報人員,倘發現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應立即通報當地司法警察機關;非司法警察之通報人員發現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有急迫需救援情事,請立即通知110協助!以下為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案件之法定責任人員通報表,提供各相關通報人員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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