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管及相關防疫措施
- 1 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
- 2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12度延期30日
- 3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8次自動延長30日
- 4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11度延期30日
- 5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7次自動延長30日
- 6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6次自動延長30日
- 7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10度延期30日
- 8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9度延期30日
- 9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5次自動延長30日
- 10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8度延期30日
- 11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日
- 12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日
- 13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7度延期30日
- 14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6度延期30日
- 15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第2次自動延長30日
- 16 外國人居留原因消失,因航班限制於辦理延長離臺期間,具備特定條件(依親、應聘及投資)得申請居留
- 17 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內政部將協助自動延長30日
- 18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5次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 19 為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陸港澳人士及無戶籍國民得第5度延期30日
- 20 由於各國所採取之國境及飛航限制多未解除,針對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居留原因消失,且無法如期離境者,得續以辦理專案延長離境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