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602-1150609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2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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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06-02
|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 |
|---|---|---|
| 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
| 名額 | 2名 | |
| 上網期間 | 115年6月2日至115年6月9日 |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 二、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軟體。 四、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五、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署各類公文之收、發文及用印業務。 二、辦理署本部及派出單位公文打包與登錄業務。 三、至行政院與本部交換公文業務,以及秘書室登記桌協辦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 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文書科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3樓 | |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秘書室文書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佐理員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5年6月9日前傳送至(a2566@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5年6月9日前掛號郵寄至本署秘書室文書科蔡視察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3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秘書室文書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388蔡視察。 三、檢附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職務代理人)及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証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請檢附相關證照、公務機關經歷、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敬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依錄取人數1至2倍擇優至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共計2名缺額),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屆時應無條件解僱。 七、本職缺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8,948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