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506-1140520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佐理員(職務代理人)2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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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5-05-06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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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佐理員(114年移民特考四等錄取人員及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2名 | |
上網期間 | 114年5月6日至114年5月20日 | |
資格條件 | 1.具有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 2.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熟悉,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3.具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程度者尤佳。 4.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6.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工作項目 | 1.辦理臺北市服務站櫃檯各項申請案收件、登錄及移民輔導等相關業務。 2.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 | 臺北市服務站(臺北市廣州街15號1樓及地下1樓) |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之「北區事務大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點選「線上報名」(請下載附件檔之「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4年5月20日前,寄至TP1606@immigration.gov.tw信箱,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114年5月20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溫科員收(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地下1樓),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3103,溫先生。 3.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4)如有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等資料影本,請一併檢附。 (5)報名表。 4.本案擇優3至5倍錄取名額人數並以電話通知面試。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2至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案職缺係114年移民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及侍親留職停薪職缺職務代理,代理期間依錄取順序分述如下:正取第1名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移民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第2名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預計至115年6月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止。 7.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月。 8.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