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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來臺個人旅遊不得從事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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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資料點閱次數: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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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4-23
依據現行法令規定,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觀光活動之陸客,不得有違害國家安全之行為,不得有違背對等尊嚴之言行,不得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本署彙整在相關機關對於陸客來臺觀光曾發生之態樣,例示陸客來臺不得從事之活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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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22_常見問題附件-陸客自由行不可從事活動說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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