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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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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成新式統號後,我的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書要併同更換嗎?要怎麼換?是否需要費用?有相關問題的話可以洽詢誰?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 資料點閱次數:782

一、換成新式統號後,無需併同更換能力鑑定證書。可視個人需求選擇申請,至專業工程師能力鑑定網站下載並填妥考試簡章內之「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無需支付費用。

二、相關問題,可洽詢經濟部能力鑑定推動小組,電話:03-5912890,網站服務信箱:ipas@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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