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之機關(構)研究人員換發新式統號後,應請相關服務機關(構)檢附該研究人員之統號變更證明文件,並函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資料變更,相關問題可利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資訊客服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nstc.gov.tw,或撥打電話02-2737759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