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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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保證人之責任?
保證人需負責被保證人入境後之生活及在臺行程告知,並確保其依限離境。被保證人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應協助有關機關將其強制出境,並負擔被保證人遭強制出境所需之費用。倘未履行保證責任,1-3年不予許可受理該保證人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擔任保證人、被探親之人或為團聚之對象。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692
- 更新日期: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