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外籍人士入出國

  • 僑生如何辦理休學出境?

    持外國護照入境之僑生休學出境後,須重新辦理居留簽證始可再入境。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052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5-05-27
  • 外國人須在臺居住多久才能申請永久外僑居留證?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外國專業人才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平均每年超過183日、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超過183日,並符合相關要件者,得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53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5-05-13
  • 外國人如欲申請永久居留證,其薪資證明為何?

    一、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2倍者(例:113年度薪資收入總額逾659,280元)。
    二、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500萬元者。
    三、我國政府機關核發相當於高等以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乙級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53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5-05-13
  • 外國人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須繳驗何證件?

    一、外僑永久居留申請書。
    二、彩色照片一張(同身分證規格)。
    三、新、舊護照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四、外僑居留證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五、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一份(須加註申請人之外文姓名)。
    六、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1.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二倍者。2.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五百萬元者。3.我國政府機關核發高等以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乙級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七、最近五年內之本國及我國警察紀錄證明書一份。
    八、出生地為大陸地區且原具其身分者,除應檢附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文件外,另應檢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註銷大陸戶籍公證書正本等文件。
    九、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及結婚證書或工作證核准、或視個案狀況要求之文件)。
    十、費用:新臺幣10,000元整。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53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5-05-13
  • 想請教有關外籍配偶持有永久居留證 (最少須在台灣停留183天 背面有寫) 已在台時間超過7年,但未申請歸化喪失國籍也未申請身分證,如果離婚的話會是否只能待在台灣15天,或是會被遣返回其原本國家?還是可以一直在台灣居留。

    依現行法令規定,僅有對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因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並未有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留證者,因與國人配偶離婚,而須廢止永久居留許可,並註銷永久居留證之法令規定,故已取得永久居留之離婚外配無需於10日返回其原屬國。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53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5-05-13
  • 外國人於居留期間,須於幾日內辦理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

    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算30日內,備妥護照、外僑居留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如戶口名簿、租賃契約等),至遷入地服務站辦理居留地址變更,未辦理居留地址變更者,處新臺幣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5-05-13
  • 雙重國籍華僑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國,得否於出國時要求於其外國護照上補蓋入出國查驗日期章戳?

    為便利雙重國籍華僑順利返回僑居地,本署補蓋入出國查驗章戳規定如下:
    一、中華民國及外國護照上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等基本資料相同及相片相符。
    二、在國內停留期間,須符合其所持外國護照有效簽證之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停留期限之規定。
    三、自不同機場或港口入、出國,如未逾越外國護照停留期限,得請求補蓋當次入、出國查驗章戳。但逾越停留期限者,僅得補蓋當次出國查驗章戳。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境事務大隊
    • 聯絡電話:上班時間請撥打(03)3985010分機7210
    • 更新日期:2024-12-09
  • 外籍人士申辦指紋卡,移民署是否備有一定格式之空白指紋卡,或外籍人士需要至其駐台機構拿取空白指紋卡?

    (一) 因考量外籍人士申請指紋卡之目的與國家不同對指紋之要求亦不相同,當事人自備空白指紋卡,服務站可以油墨器材為其捺印指紋。
    (二) 未自備空白指紋卡,且所屬國家或其申辦單位可接受本署電腦列印(或本署自製油墨指紋卡)者,各服務站可協助辦理。
    (三) 外籍人士向各服務站申請指紋卡,每份新台幣100元。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 聯絡電話:請洽本署各縣市服務站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4-07-03
  • 辦理外僑居留證需要幾個工作天?

    10個工作天內取件(不含郵寄時間)。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
    • 更新日期:2021-01-25
  • 僑生如何辦理畢業出境?

    持外國護照入境之僑生畢業後,於居留證效期內自行離境。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二科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052
    • 更新頻率:不定期
    • 更新日期:2021-01-25
  • 外國人如何申請指紋卡?

    一、 申請者所屬國家或其申辦單位可接受本署電腦列印指紋卡者,請至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
    二、 另如須申請油墨指紋卡者,請自備空白指紋卡或本署製作之油墨指紋卡,至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 聯絡電話:請洽本署各縣市服務站
    • 更新日期:2020-10-27
31筆資料,第 2/2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