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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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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旅遊期間,如果不小心遺失大陸護照時,移民署如何協助返回大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資料點閱次數:4042
入出境許可證事由為「觀光()」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旅遊期間有遺失大陸護照時,請訂妥至少3日後之機票(直飛北京、上海、深圳、廈門、天津、福州、泉州、廣州及海口),下載並填妥下列表單後,傳真至本署02-2388-1283(平日)或02-2375-8299(例假日),並於傳真後來電確認,電話:02-2388-9393分機2692(平日)、02-2375-7372(例假日),後續將提供協助通報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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