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於哪些城市的大陸地區人民可來臺自由行? 應該如何申請? 可委託親友代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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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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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8-07-10
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瀋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臺、漳州、呼河浩特、常州、徐州、舟山、龍岩、威海、惠州、桂林、海口、蘭州、銀川等47城市。
(二) 現在並未開放大陸地區人民個人可逕自申請,仍須透過大陸合格組團社及臺灣旅行社代辦申請事宜,流程簡述如下:
1.先行辦妥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簡稱大通證)及個人旅遊簽注頁(G簽注)。
2.經由大陸組團社委託臺灣旅行社向移民署代申請入出境許可證(簡稱入臺證),證件費用新臺幣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