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律師事務所官網刊登得受外國人委任於強制驅逐出國案件在場陪同,是否屬於需要送審查的廣告範圍?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移民機構科
  • 資料點閱次數:83
強制驅逐出國委任案件本為律師執業之範疇,無需送審。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