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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居民居留期間申請出入境證送件須知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一科
  • 資料點閱次數:41936
  • 電話:02-2388-9393

香港澳門居民居留期間申請出入境證送件須知

狀況確認

要申請居留期間出入境許可

誰來送件

本人

誰可以辦

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於居留證有效期間內欲出入境者

到哪裡辦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要帶什麼

一、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一份。並貼正面彩色脫帽照片一張(同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另學生申請加簽出入境者,須另填寫申請表。
二、臺灣地區居留證。(驗正本,收影本);另學生持憑臺灣地區逐次加簽出入證者須附正本。
三、委託書一份: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應附委託書,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親筆簽名或蓋章;但由旅行社代送件,並於申請書上加蓋旅行社及負責人章者,以旅行社為代申請人,免附委託書。(親自申請者免附)
四、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自取者免附)

申辦時間

五個工作天(不含收件日、例假日、補件、郵寄時間)

申辦費用

證照費:新臺幣600元整。

申請須知或注意事項

一、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居留期間須出入境,於居留證有效期間內,方可備入出境申請書及臺灣地區居留證,逕向本署各服務站申請出入境許可。
二、持用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者,得直接持憑該證出入境,免再申請出入境許可。
三、本項送件須知依港澳許可辦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項規定辦理。

申請須知

  • 0410 香港澳門居民居留期間申請出入境證送件須知 pdf

相關文件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 doc pdf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 odt
  • 委託書 doc odt pdf
  • 委託書範例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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