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014-1151021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研究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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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10-14
|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 | |
|---|---|---|
| 職稱 | 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 |
| 名額 | 1名 | |
| 上網期間 | 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21日 |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畢業。 二、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三、具公務機關業務經驗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五、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六、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相關規定事項。 二、協辦文書處理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 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 |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研究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5年10月21日前,傳送至mqobj@immigration.gov.tw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5年10月21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 余小姐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研究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資格不合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19 三、檢具資料: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 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 語言檢定證明、其他證照等資料影本。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留職停薪職缺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職人員回職復薪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七、待遇:328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45,624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