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23-1150430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 資料點閱次數:127
- 更新日期:2026-04-23
|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 |
|---|---|---|
| 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
| 名額 | 1名 | |
| 上網期間 | 115年4月23日 至115年4月30日 |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軟體。 四、能配合業務需要平假日晨間輪值。 五、具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照尤佳。 六、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及行政業務彙辦。 二、輪值新聞輿情蒐報。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 內政部移民署(公關及新聞科)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7樓 | |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秘書室公關及新聞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5年4月30日前傳送至(a4711@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5年4月30日前掛號郵寄至本署秘書室公關及新聞科王小姐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7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秘書室公關及新聞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1052、傳真:(02)2361-1598。 三、檢附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1至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七、本職缺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8,948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