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707-1140714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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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5-07-07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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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1名 | |
上網期間 | 114年7月7日至114年7月14日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四、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五、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工作項目 | 一、本署全球資訊網統計報表彙辦、公布及聯繫窗口。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7樓 |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本署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填妥後逕將Excel電子檔於114年7月14日前傳送至cavac87@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7月14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張先生」收(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7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亦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725,張先生。 三、檢附資料: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電腦相關檢定證書、公務機關業務經驗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五)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1至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1月5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屆時應無條件解僱。 七、 本職缺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8,948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