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27-1140704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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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5-06-27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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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1名 | |
上網期間 | 114年6月27日至114年7月4日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畢業。 二、具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書者尤佳,並檢附證明文件。 三、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四、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五、配合專勤隊業務特性,需日、夜輪服勤務,以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六、具汽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用。 七、對刑事訴訟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本職相關法令嫻熟者尤佳。 八、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九、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之查(察)緝、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等事項及執行面談及外來人口訪查等勤(業)務。 二、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三、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 | 880006 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號2樓 |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取通訊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excel電子檔於114年7月4日前傳送至(av4501@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7月4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 陳先生收(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號2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如: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格不符者不予退件。 二、聯絡電話:(06)9263556,分機203,陳先生。 三、檢附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證照訓練及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 四、擇優依錄取人數之3-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審正取1名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1月底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七、本職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48,720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