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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4-1140502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業務隊研究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 資料點閱次數:215
  • 更新日期:2025-04-24
內政部移民署職缺公告表
出缺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職稱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上網期間114年4月24日至114年5月2日
資格條件一、具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移民事務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三、配合機場航班,日、夜輪服勤務,需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四、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五、具大數據統計分析能力者,優先考量。
六、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七、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八、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一、辦理旅客預報及勤務調派系統業務。
二、辦理查驗及航前預檢匹配系統業務。
三、協辦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優化升級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單位名稱地址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桃園國際機場(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國境事務大隊研究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4年5月2日前,傳送至luan630@immigration.gov.tw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5月2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盧先生收(地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政35-4號信箱),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國境事務大隊國境業務隊研究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資格不合者不退件。
二、本職缺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聘。
三、檢具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學士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語言檢定證明、其他證照等資料影本。
四、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聯絡電話:03-3985010分機7109盧先生。
五、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
六、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七、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八、待遇:328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44,280/加班費:依當月實際加班時數支領。
九、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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