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424-1140502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入出國查驗監控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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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5-04-24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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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1名 | |
上網期間 | 114年4月24日至114年5月2日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畢業。 二、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三、配合機場航班,日、夜輪服勤務,需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四、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六、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七、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入出國證照查驗、資料登錄及核蓋查驗章戳。 二、執行其他入出國證照案件之服務與處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 桃園國際機場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國境事務大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Excel檔)於114年5月2日前,傳送至luan630@immigration.gov.tw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5月2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盧先生收(地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政35-4號信箱),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國境事務大隊入出國查驗監控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資格不合者不退件。 二、本職缺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三、檢具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語言檢定證明、其他證照等資料影本。 四、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聯絡電話:03-3985010分機7109盧先生。 五、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 六、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七、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八、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月;加班費:依當月實際加班時數支領。 九、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