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422-1140425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職缺公開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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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人事室‧編制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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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5-04-22
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收容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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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1名 | |
上網期間 | 114年4月22日至114年4月25日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配合收容所勤務,需日、夜輪服勤務,需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3.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熟悉,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4.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尤佳。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6.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工作項目 | 1.執行收容所內非法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勤務。 2.擔任收容所警衛工作及戒護勤務。 3.協助辦理收容所遣送或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收容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50號 |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之「北區事務大隊臺北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填妥後逕將excel電子檔傳送至(agi0225@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將報名表及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114年4月25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收容所收(地址: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50號),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臺北收容所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02-26730090分機67,韓小姐。 3.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3)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5)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資料影本。 (6)報名表。 4.本案擇優3至5倍錄取名額人數並以電話通知面試。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案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四等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錄取人員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止。 7.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月。 8.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