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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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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酒駕?移民署澄清:同仁主動通報警方並已提申訴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
  • 資料點閱次數:109
  • 更新日期:2025-11-24

有關媒體報導專勤隊人員執勤期間酒駕一事,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說明,該名同仁於 19 日駕駛公務車於巷道迴車時,擔心疑似有與路旁車輛擦碰,遂主動通知車主與警方到場。車主表示車輛無新損傷,警方現場測得同仁酒測值0.18 毫克,未達公共危險程度,屬行政罰範圍,由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裁罰。

移民署澄清,經專勤隊向花蓮警分局查證,該名同仁並無向警方表示「隔夜酒未退」一事,亦未發現有該等說法之紀錄或證據,請外界勿加揣測。

移民署補充,該名同仁事發後即主動赴醫院血液檢測,結果未檢出酒精,已向花蓮監理站提出申訴,本案涉及事證判斷,包括酒測與血液檢測等,均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移民署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主管機關認定結果,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持續督導所屬人員注意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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