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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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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依法強制驅逐西班牙國際詐騙犯 以維護國家安全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
  • 資料點閱次數:413
  • 更新日期:2024-10-21
針對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西班牙籍奧納德一案,移民署表示,該署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4項規定,於10月18日召開強制驅逐出國審查會,經與會專家學者討論後,認其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第36條規定,決議將奧男強制驅逐出國。

移民署表示,奧納德已遭我國列為禁止入國管制對象,如其搭機來臺,將依移民法禁止入境。

移民署強調,打詐是世界各國共識與重要政策,臺灣並非跨國犯罪及通緝犯之天堂與避風港,移民署依移民法及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執行相關作業,以維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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