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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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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院方開自然死亡證明? 移民署嚴正駁斥:絕無此事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宜蘭收容所
  • 資料點閱次數:828
  • 更新日期:2024-11-12
巡醫1      有關媒體報載收容所疑似要求院方以「自然死亡」開立死亡證明一事,移民署嚴正駁斥,收容所發現受收容人異狀後,立即由現場人員施予急救,並通知119救護車緊急送醫,惟受收容人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所方依規定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絕無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一事。
      移民署說明,該印尼籍受收容人於1021日入所收容,曾於117日表達有咳嗽等症狀身體不適,所方於同(7)日即安排就醫,該受收容人就診後均依醫囑服藥休息,該所並持續關懷其身體健康狀況,惟於11日上午同寢室友起床後發現該受收容人臥床不起,所方立即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並將受收容人送醫急救,惟仍宣告不治,宜蘭收容所依規定通報警方調查並報請檢察官相驗,詳細死亡原因刻正釐清中。
      移民署強調,宜蘭收容所相當重視受收容人健康,每週均定期安排醫生到所看診,遇有緊急傷病也會安排所外就醫以備應處,針對本案處理過程均依規定處置及通報,絕無隱匿,也無需隱匿,對於此事件發生深表遺憾,宜蘭所已於第一時間通報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聯繫家屬,並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喪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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