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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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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推動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移民規劃科
  • 資料點閱次數:6741
  • 更新日期:2024-07-05
一、前言
「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以下簡稱ICERD),於1965年12月21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69年1月4日生效。我國則於1966年3月31日簽署,1970年11月14日批准,1970年12月10日存放,並自1971年1月9日起對我國生效。依據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107年9月21日第33次委員會議決議,為落實ICERD精神,請本署規劃完成首次國家報告之研提及國際審查等相關事宜,並據以落實推動ICERD相關配套工作。
二、推動情形
(一)訂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推動計畫」:
行政院於109年5月8日核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推動計畫(下稱ICERD推動計畫),作為規劃辦理ICERD推動之依據。依據該計畫,首次國家報告訂於ICERD推動計畫實施日起3年內提出,其後國家報告之推動期程,訂定每4年提出1次國家報告,並辦理報告之國際審查會議。
(二)設置「消除種族歧視推動小組」:
1.行政院於109年5月8日另核定「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設置要點」修正案,會報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召集人、內政部次長兼任副召集人,另由行政院就司法院代表、相關部會副首長,以及專家、學者代表等人員派(聘)兼任委員。
2.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下設置「消除種族歧視推動小組」,以作為ICERD相關執行措施之督導及協助,以及ICERD之研究、審議及諮詢等事項。
(三)目前辦理情形:
1.109年委外辦理法規檢視研究及初階教育訓練教材編纂,就中央、地 方法規提出優先檢視清單初稿,臚列涉違反本公約之虞之法規。同年成立法規檢視工作小組,自109年11月至111年計召開8場會議初步審查前揭優先檢視清單,並提報行政院協調會報報告,依會議決議持續滾動檢討中。
2.110年辦理4場種子人員培訓作業,並後製成數位教材,置於E等公務園及本署官網ICERD專區供各界參考使用;另蒐集他國報告參考、編製國家報告撰寫訓練教材並辦理2場教育訓練,另於訓後彙整各機關資料,完成首次國家報告初稿範本,作為後續正式撰寫參考。
3.111年著手撰寫ICERD首次國家報告,7月辦理1場國家報告政府機關編輯會議,8月至9月辦理4場民間團體諮詢會議,10月辦理1場定稿諮詢會議,並於11月16日將國家報告提報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確認定稿,12月14日正式對外發表首次國家報告。
4.112年進行首次國家報告英譯作業,於6月完成聘任4名國際審查委員並成立國際審查委員會,由該委員會於同年8月至11月間就首次國家報告及民間團體平行報告進行書面審查,11月底國際審查委員提出問題清單,於113年2月就問題清單提出回復。
5.113年4月22日至23日舉辦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踴躍參與,並充分與國際審查委員會進行交流。同年4月26日召開本次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發表記者會,4名國際審查委員提出89點意見與建議,其中包括48點具體建議,並已於同年6月24日召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跨部會分工會議,相關意見與建議後續將進行追蹤及管考。
三、結語
將於行政院「消除種族歧視推動小組」督導及協助之下,賡續依ICERD計畫所規劃之面向作業,按其期程逐步落實推動ICERD,俾完成後續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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