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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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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雙邊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外事科
  • 資料點閱次數:10810
  • 更新日期:2024-11-08
一、前言:
    國際間全球化的腳步迅速,致各項跨國活動日益頻繁,本署有感於國際合作漸趨重要,為促進與友好國家雙邊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之交流往來,使國人出國更有尊嚴,旅遊更為便利,增進民眾有感施政作為,有效提升政府效能,本署積極推動與他國合作「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二、推動情形及成果:
(一)內容:
    世界各國為方便人流往來及節省查驗人力,在入出國境的查驗上,以機器查驗取代人工查驗的作法,儼然已成為現今國際趨勢。傳統的人工查驗,各國移民官須比對旅客之護照基資、相片等資料,再藉由口頭詰問方式發掘高風險因子旅客,此一方式適用於所有旅客,雖顧及了國境安全,對大部分的守法旅客,也存在了可改進流程以提高通關效率的空間。
    機器查驗(亦可稱為自動查驗通關系統),藉由機器進行精準的人臉和指紋比對,讀取護照晶片內之持有者資料,可迅速與國境資料庫比對。此一方式,對大部分的守法旅客,只要經由事前的一次性人工註冊程序(確認個人基資、查核犯罪風險等),就可在每次通關時,由機器代勞相關的比對。對旅客而言,加速了通關的速度,對移民官而言,可將查驗重點放在防堵高風險因子,同時亦兼顧國境安全。
    本署於100年完成建置我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後,提昇了我國人出(返)國、外國人入境我國時之查驗效能及旅客便利,為更進一步服務國人,讓國人在進入其他國家時,也能使用其他國家的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本署也推動與其他國家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二)策略:
    國家與國家之間要相互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涉及兩國的外交關係、各自的境管規定、系統技術面的配合等等因素。因此,本署經由派駐於各國的移民秘書,建立與駐在國移民境管機關之聯繫,以具體人員交流或邀約、互訪等方式,深化合作關係,確認技術可行性,爭取雙方合作意願,同時,透過我國外交部,並視個案情形,進行相關合作備忘錄或協定之簽署,達成使雙方國民能互惠使用對方國家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三)成果:   
       
         1、106年11月01日與美國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2、107年06月27日與韓國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3、107年10月04日與澳洲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4、108年09月26日與義大利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5、111年12月10日與德國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6、112年07月27日與新加坡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7、113年11月7日與馬來西亞完成互惠使用自動通關。   

三、結語:
未來本署將持續推動與其他國家合作「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使國人出國旅遊更為便利,也有助提昇我國國際觀光效能,便捷國際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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