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國(境)外如何申請統一證號?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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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4-02-27
一、申請人至我國駐外館處進行身分驗證,須驗證資料如下:
(一)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1、外國人:護照。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華民國護照或本署核發之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件。
3、大陸地區人民: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本署核發之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件。
4、香港澳門居民:香港、澳門居民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本署核發之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件。
(二)委託書(直接於申請表上填寫,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二、驗證完成之資料正本寄予在臺受託人。
三、由在臺受託人攜帶下列資料,至本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臨櫃申辦:
(一)驗證完成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驗證完成之委託書。
(三)在臺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護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