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換發新式統一證號並更新金融機構帳戶之統一證號資料,是否會影響我利用長期約定轉帳繳納地方稅?如果無法順利扣繳稅款是否會加徵滯納金?若有相關問題可以詢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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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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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2-06-30
一、若您已經換發新式統一證號並更新金融機構帳戶之統一證號資料,惟尚未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更新使用長期約定轉帳繳納地方稅之統一證號資料,將無法扣款成功。為確保順利自動扣款,建議您至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網頁下載並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主動(可臨櫃申請或郵寄)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變更統一證號資料。
二、對於無法順利扣款案件,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會重新補發繳款書給您,如果您依繳款書上之展延期限及繳納方式繳納,不會另加徵滯納金;另為利日後順利扣款,地方稅稽徵機關補發繳款書時,會併同檢附「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您可填妥該約定書,郵寄至稅款管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統一證號資料。
三、若您有相關問題,可以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