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成新式統號後,公司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變更登記,如欲辦理變更登記,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申辦。專案免徵規費期間(110年1月2日起至111年1月2日止),公司登記就換發新式統號部分,亦免收規費。如有疑義,可撥打諮詢專線412-1166(手機請加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