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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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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成新式統號後,是否會無法辦理矯正機關收容人接見?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 資料點閱次數:770

不會,只要申請人於接見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機關審核後仍可依相關接見規定辦理。(洽詢電話:法務部矯正署(03)318-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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