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奔喪規定為何?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資料點閱次數:3506
自108年8月1日起,申請來臺奔喪之對象除了該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3親等內血親外,增列該血親之配偶(如:繼父母、媳婿、兄嫂、舅媽、姑丈…等)亦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奔喪。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