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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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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或商務活動交流,可否辦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隨)行?應備何文件?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 資料點閱次數:3990
得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來台,應備文件為已核准之入出境許可證影本、經海基會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由邀請單位代為線上申請。但申請宗教教義研修、研修生或商務研習及海空運服務者,不得申請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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