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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停留期間如何計算?如何得知最後離臺日是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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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資料點閱次數:1242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依其申請事由及資格不同,會核給不同的停留期間;來臺後,可以停留的期間請查看入出境許可證內的「許可停留期限」,並自入境之翌日起算。 例如:大陸地區人民A經核給「許可停留期限」1個月,其於1月3日入境,最晚2月3日須出境;大陸地區人民B經核給「許可停留期限」1個月,其於1月31日入境,最晚2月29日須出境(因2月份無相當日,以該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請提早規劃行程,如逾期停留,該大陸地區人民將被處以罰鍰並限制一定期間不予許可其申請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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