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所簽發予中華民國國民的護照,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無論是否持有其他國家及地區之護照或旅行證都可申請。中華民國護照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及中華民國各駐外大使館、領事館或駐外代表處負責簽發。截至2016年12月14日止,共有166個國家及地區給予中華民國護照免(落地)簽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