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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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近年滯臺逾期停留或居留外來人口居高不下,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逾期停留或居留外來人口,俾以杜絕不法,維護國家安全,並配合實務需要修正獎金核發規定,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
貳、修正意旨
本次修正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增列舉發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之逾期停留或居留、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等獎勵項目,並刪除非屬人流管理核心工作之不法態樣獎勵項目。(修正條文第3條)
二、修正受理言詞或電子郵件舉發後應行辦理事項,並定明獎金申領通知及相關應備文件。(修正條文第5條、第6條)
三、增訂附表規定統一定明舉發獎金核發之認定原則及額度。(修正條文第7條)
四、增訂舉發人申請獎金之消極資格規定。(修正條文第10條)
参、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一、重大政策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重大政策之變革。
二、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修正案明定各項舉發事項所核發之獎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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