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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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國內疫情趨緩,且疫苗數量充足,為維護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健康權,本署配合疫情指揮中心疫苗分配政策,將是類對象納入我國防疫體系,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於110年12月3日起共同推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鼓勵及策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出面接種疫苗。
二、 施政措施之內容、策略、推動情形:
(一) 實施對象: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
(二) 實施方式:
1. 不收費:公費施打COVID-19疫苗。
2. 不通報:執行施打COVID-19疫苗之醫療院所,不通報警政或移民等治安機關執行查處。
3. 不作為查處之依據:接種資料僅作為核發接種證明之用途,不作為查處之依據。
4. 不管制:係指自行到案者,並完成接種第1劑COVID-19疫苗,於雙邊國際航班恢復定期運行起6個月內離境,爾後以觀光、探親等事由再入國,免遭管制。
(三) 實施期間:自110年12月3日起,截止時間視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
(四) 接種程序:
1. 無身分證明文件者,可向本署公布之宗教、NGO團體洽詢,先由該等團體協助進行造冊登記,再於指定時間至指定醫療院所或其他處所接種。
2. 持有身分證明文件者(例如護照、居留證或健保卡等),可逕至各直轄市、縣(市)指定接種站或醫療院所接種疫苗。
三、 結語:
截至111年12月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已出面接種疫苗者超過18萬人次,執行成效持續增加中。本署將持續鼓勵及策動更多失聯移工或其他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出面接種疫苗,提升我國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