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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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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來臺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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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一科
  • 資料點閱次數:21066
一、尚未設有臺灣戶籍大陸籍配偶尚未設有臺灣戶籍,但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第1款規定,在臺居留滿6個月,參加健保。已經有工作的人,則依同條第2款規定,由雇主辦理。 二、已設有臺灣戶籍大陸籍配偶如果已取得臺灣戶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第1項規定,應參加健保。 ※相關健保法令及諮詢服務事項請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專線:0800-030-598。※連結網址  https://law.moj.gov.tw/SmartSearch/Theme.aspx?T=60&O=2(全國法規資料庫,路徑:首頁/智慧查找/智慧查找案例/大陸配偶身分權益/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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