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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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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居民的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效期屆滿前居留原因仍繼續在者,可延期多久?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居一科
  • 資料點閱次數:8730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得申請延期,每次不得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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