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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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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短期來台停留之外國人如何申請統一證號?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 資料點閱次數:8401
1、已入境者:
(1)申請表一份。
(2)護照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3)委託代辦案件(非委託案件免附):
A、委託書一份(或直接於申請表上填寫「委託聲明」)。
B、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等。

2、未入境者:
(1)申請表一份。
(2)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申請目的授權書正本。(授權書申請目的須指出為「申請統一證號配賦」之用)。
※委託人簽名字樣應與護照上一致。
(3)護照影本一份。(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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