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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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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

  • 社會交流的事由或活動大致有哪些類型?

    社會交流事由或活動包含短期探親、長期探親、團聚、隨行團聚、延期照料、奔喪、運回遺骸骨灰、探視或其他相關活動等。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692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社會交流各類事由的停留期間或申請資格從哪裡可得知?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針對各類交流事由之停留期間、核發之證件類別及延期條件,以附表1對照方式呈現,以便利臺灣地區邀請單位或代申請人、大陸地區人民以及其他使用者知悉及遵循法令。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692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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