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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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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

  • 陸生來臺入出境手續應如何辦理。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相關規定,請查詢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首頁\申辦服務\申辦須知\大陸地區人民\停留\來臺就學。

    •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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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於註冊完成後,於辦理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換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作業時,因身上無相關證件,得否於領用多次證時再繳回單次證。

    基於「一人一證一事由」原則,仍請陸生比照陸配團聚轉換依親居留模式,於換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作業時,同步繳回單次入出境許可證,避免後續衍生雙證件等爭議,如於換證期間需要身分證明,可逕影印單次入出境許可證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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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休(退)學離臺手續應如何辦理?

    陸生休(退)學離臺應檢附入出境申請書、休(退)學證明等相關文件,向學校所在地之服務站申請單次出境證,並自核證之翌日起10日內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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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陸生來臺申請入出境證表格作成範例,以利學校申請參考用

    本署已將相關陸生來臺申請書表製作成範例,請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首頁\申辦服務\申辦須知\大陸地區人民\停留\來臺就學,查詢相關送件須知,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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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親屬來臺探親可由誰當保證人?

    除可由就讀學校或學校指定人員擔任保證人,另得覓臺灣地區配偶、直系血親、有能力保證之臺灣地區三親等內親屬、有正當職業之臺灣地區公民擔任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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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家屬可否來臺探親?

    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規定,凡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來臺就讀二年制副學士班、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之配偶或2親等內血親可來臺探親,在臺停留期間不得逾2個月,每年以3次為限,並不得申請延期;但陸生在臺期間,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不受申請次數之限制,並得申請延期,每次期間為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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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之大陸地區父、母來臺探親陸生,可否領有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方便入臺?

    陸生之父、母申請來臺探親係屬停留性質,依現行規定仍需個案申請,來臺證件應為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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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家屬來臺應由何人擔任保證人?使用何種保證書?是否因保證人身分不同致用印方式有所區別?

    陸生家屬之保證人資格、保證書格式及用印方式:

    一、在臺灣地區有配偶、直系血親、有能力保證之三親等內親屬或有正當職業之公民擔保:使用一般保證書由保證人簽章並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學校擔保:使用陸生就學/陸生家屬專用保證書蓋上學校關防大印及小印(校長章)

    三、學校指定人員擔保:使用陸生就學/陸生家屬專用保證書蓋上學校關防大印,保證人簽名處由學校指定人員簽章並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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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之祖父母來臺探親,申請書上之親屬狀況欄,因渠父母已往生許久,資料是否需詳填?

    若為已往生者,僅需寫姓名和註明「歿」,後方之出生年月日及在大陸地區地址等欄位可省略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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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家屬來臺探親,親屬公證書已註明關係,申請書表親屬狀況欄可否省略;另陸生人數多,同時申請時,委託書可否共用?

    一、 申請書表上的欄位,均須填寫。
    二、 委託書是由陸生委託就讀學校,1份委託書即1授權意旨,無法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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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修生之親屬可否申請來臺探親?

    大陸地區學生經過臺灣地區學校邀請來臺,以專業交流名義申請經許可在臺灣地區短期停留者,稱做研修生,其父母可來臺短期探親1個月,1年可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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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無陸生來臺就學相關網站資訊。

    請查詢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陸生聯招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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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生來臺是否需要健康檢查?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第4項規定,大陸地區學生至遲應於入境後7日內至國內指定醫院,依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項目完成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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