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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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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自由行期間,如果不小心遺失入臺證,該怎麼補辦? 如果遺失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大通證)時,移民署如何協助返陸?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資料點閱次數:8559
(一)在臺灣旅途中發現遺失入臺證:
1.聯絡代辦證件之大陸組團社,請組團社告知臺灣旅行社的聯絡方式。
2.聯絡臺灣旅行社,請其在本署中港澳線上系統申請「遺失補發」,即可取得新證(費用新臺幣300元)。
3.如於機場或港口將出境時,始發現入臺證遺失,可洽詢各機場港口移民署的服務櫃檯協助補發(費用新臺幣300元)。
(二)遺失大通證:聯絡大陸組團社及臺灣旅行社,請大陸組團社協助聯絡欲入境口岸,告知旅客丟失大通證,並請當事人訂妥至少3日後之機票(直飛北京、上海、深圳、廈門、天津、福州、泉州、廣州及海口),由臺灣旅行社協助通報本署,傳真至本署02-2388-1283(平日)或02-2375-8299(例假日),並於傳真後來電確認,電話:02-2388-9393分機2692(平日)、02-2375-7372(例假日),後續將提供協助通報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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