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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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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自由行,因疾病住院無法依規定於停留期限內離境時,如何辦理延期事宜?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 資料點閱次數:2121
因「疾病住院、災變或其他特殊事故」無法於效期內離境時,須由代申請旅行社。於申請人停留期限屆滿前3天內,辦理通報作業,並依規定備齊延期申請書、診斷證明書、入出境許可證正本及費用新台幣300元,就近至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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