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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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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相關資源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移民事務組‧販運防制科
  • 資料點閱次數:2515
各縣市政府社政單位多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提供安置服務。安置於社政安置單位之人口販運被害人(以下簡稱被害人)均享有專責之社工員服務,通常社工員 以 個案管理之服務模式提供被害人服務,於服務過程中持續評估被害人之需求與能力,社工員會主動連結所需之資源,包括身心照顧、語言、醫療、經濟、司法、居 留、返家等相關資源,提供可達成最完善之協助。
目前各縣市可提供之資源並不相同,例如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可接受安置單位以「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其他類之資格,協助被害人申請機票補助,以利其順利 返家。民間團體社工員亦會自行結合相關民間補助單位,提供被害人適當之醫療與經濟協助。
從事反人口販運相關工作之民間團體
國內關心人口販運問題之民間團體為因應防制人口販運相關制度並期許建立更好之環境,組成策略性聯盟共同倡議,以下即列出反人口販運聯盟之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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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事反人口販運相關工作之民間團體 pdf
  • 縣市政府社政安置機構聯繫窗口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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