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缺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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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 | 1名 |
上網期間 | 111年6月22日至111年6月28日 |
資格條件 | 1. 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2. 配合專勤隊勤務,需日、夜輪服勤務,需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3. 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熟悉,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4. 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5. 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負責辦理文書處理及協助執行該隊共同勤務等工作。2.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 | 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二段968號3樓 |
聯絡方式 | 1.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之「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填妥後逕將電子檔傳送至(cyt49@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將報名表及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111年6月28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鄭小姐收(地址:338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二段968號3樓),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桃園市專勤隊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2. 聯絡電話: 03-2174577分機310,鄭小姐。3. 檢附資料:(1)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2)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4) 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資料影本。(5) 報名表。4. 本案擇優3至5倍錄取名額人數並以電話通知面試。5. 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 本案職缺係依親留職停薪職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期滿(預計至113年8月12日)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止。7. 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6,316元/月。8.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