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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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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持入國證明書入境審查流程 國人回國更便利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境事務大隊
  • 資料點閱次數:2368
111年7月1日後國人可直接持入國證明書進行入境查驗,免除至內政部移民署櫃檯換發入國登記證之程序 為配合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11年7月1日核發新版入國證明書,內政部移民署將簡化入境審查流程,未來國人持入國證明書回國可直接入境查驗,不用再繳納規費以換發入國登記證,大幅縮短入境流程。

移民署指出,依照簡化前之法規規定,國人在國外若護照遺失或逾期,須先向駐外館處申辦入國證明書,返抵我國機場港口後赴移民署櫃檯換發入國登記證並繳納規費,才能進行後續之入境查驗程序。

移民署表示,目前正與外交部進行入國證明書之申請資料介接作業,於111年7月1日起配合實施簡化入境審查流程,國人可於抵臺後持憑入國證明書直接前往入境查驗櫃檯,免去等候換發入國登記證之時間,使回國程序更加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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