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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入出國日期證明
項目: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編碼0801)
網頁修改日期:2010/2/26 下午 05:34:28
資料來源: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組資訊處理科
更新日期:99年2月26日
更新頻率:不定期
負責單位:移民資訊組資訊處理科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3639
一、國內外人士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二、在國內申請:
(一)本人親自申請時,填表第1、2欄。
(二)委託代理申請時,填表第1、2、3欄。
(三)利害關係申請時,填表第1、2、4欄。
(四)特殊事由申請時,填表第1、2、5欄。
三、在國外申請:
(一)本人向駐外館處申請需填表第1、2欄。
(二)海外人士(含國人及外籍)申請,得委託國內親友以代理方式直接向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各服務處申辦,得以前點第2款方式辦理,免檢附駐外館處所發「授權書」或「委託書」。
四、應備文件:
(一)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
(二)被申請人、申請人、代理 (受委託) 人、利害關係(代表) 人之「公務機關所核發」「具有有效期限」「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A4),正本驗畢退還。
(三)以利害關係申請時,需繳驗「公務機關所核發」之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四)在國內申請者,繳交規費新台幣100元;在駐外館處申辦者,繳交等值外幣現金。
五、申請表可向本署各地服務處或駐外館處索取(可網路下載)。
六、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請多加利用。
本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ecss/bin/ite001q1.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