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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外籍人士入出國
項目:如何申請外人重入境許可證(編碼0907)
網頁修改日期:2008/10/24 上午 10:37:27
承辦單位:居留地服務站。
申請手續:填寫申請表1份。
繳驗證件:
1、繳驗護照、居留簽證正本。
2、外僑居留證。
3、其他證明文件:(驗正本收影本;外國文件需駐外單位驗證,並經中譯文公證):
(1)依親者:
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外僑居留證或3個月內核發之戶籍謄本、‥‥‥等文件)。
(2)應聘工作或投資者:在職證明書。
(3)來華留學或研習中文者: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
(4)傳教者:在華教會相關證明。
(5)長期居留韓僑:外交部身分證明函及勞委會工作許可函。
(6)外勞展延報備中者:勞委會相關證明。
核辦天數:隨到隨辦。
注意事項:
1、本項申請案件免收費用。
2、重入國許可分為單次及多次使用2種,其效期不得超過居留證之效期,並得於申請外僑居留證時同時申請之。
3、居留外勞之重入國許可,以核發1個月效期為原則,若有特殊需要須延長或縮短者,應由勞雇雙方出具書面證明始予延長或縮短。展延報備中者亦同。
4、外僑居留證經撤銷或註銷者,其重入國許可視同撤銷或註銷。
5、永久居留之外國人得憑外僑永久居留證及有效護照重入國。
申請表格:
本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ecss/bin/ite001q1.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