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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與民有約一覽表 ::: 首頁>本署簡介>與民有約
● 參加單位:

約見日期 約見時間 參加單位 場次 聯絡電話 承辦人 線上報名
2008/6/2 09:00~09:30 移民事務組 第一場 02-23889393-2562 莊瑞鳳 約見日期已過
2008/6/2 09:30~10:00 移民事務組 第二場 02-23889393-2536 游春梅 約見日期已過

申請署長與民有約注意事項:

一、 時間:每2個月辦理1次(二月、四月、六月、八月、十月、十二月第1周之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
二、 地點:署本部地下2樓移民會館。
三、 與會人員:
1、由署長親自約見民眾,署長因公不克出席時,由業管副署長或指定業務組室主
  管約見民眾,陳情案件相關業務組室派員擔任紀錄。
2、陪同受約民眾到場親友或通譯人員,得視場地狀況,由業務單位安排,原則以
  不超過3人為限。
四、 受理預約登記:
1、臨櫃預約:
(1)採固定名額預約登記,原則上每次10人(各服務站視實際需要自行決定名
   額),民眾預約登記應如實填寫登記處理表(如附表)載明真實姓名、聯絡
   電話及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擬提出之問題。
(2)櫃檯受理人員應先初步審核所提問題,若非屬本署權責範圍,應予委婉告知
   向權責機關辦理;屬本署權責範圍,將登記處理表送交入出國事務組辦理。
2、網路預約:
  於本署網站上進行網路預約,由入出國事務組整理。事件內容相同者,以申請
  1次為限。預約與民有約當月之前1月20日為約見登記截止日,逾期或額滿排
  入下次「與民有約」。
五、 有下列情事者不予受理,已登記者,取消資格。
(一) 陳述內容涉及司法起訴或已判決之案件。
(二) 涉及行政救濟中或判決確定之案件。
(三) 非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四) 同案重複約見者。
(五)事屬其他機關管轄者。
(六)自行撤銷約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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